内蒙古包钢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信息公示浏览数:112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现将“内蒙古包钢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动公开。 项目名称: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包钢医院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少先路20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包头市昆区少先路20号内蒙古包钢医院院内。项目北边是医院现有学生公寓,南边紧邻印刷厂,距红岩道100米,西侧是沿街商铺,距林荫路130米,东边是包钢医院住院大楼。本项目改建包钢医院原五官楼作为技能培训中心,建筑面积为2609m2,拆除原托儿所和车库新建一栋4层学员教学宿楼3205.07m2。本项目总投资为1561.49万元,环保投资为29万元,占总投资1.86%. 2016年4月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了《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同年6月3日包头市环境保护局昆区分局以《关于内蒙古包钢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包环昆审[2016](表)022项目作出批复。2016年6月项目开工建设。2016年12月项目建成使用。本项目在立项、建设、调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进行现场勘查,该项目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国家有关“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22日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在监测数据分析与评价的基础上并形成最终的验收报告。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期限:2019年7月16日-2019年8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03046909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