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正翔湾海洋生物科普教育中心项目验收报告信息公示来源:包头正翔湾海洋生物科普教育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浏览数:134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现将“包头市正翔海洋公园有限公司包头正翔湾海洋生物科普教育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主动公开。 项目名称:包头市正翔海洋公园有限公司包头正翔湾海洋生物科普教育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包头市正翔海洋公园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广场S11 项目概况:包头正翔湾文化创意中心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广场S11,项目占地面积2645m2,建筑面积12494.46m2,实际总投资2亿元。2016年6月包头市大森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2016年7月包头市环境保护局青山分局对环评报告表予以批复(青环报告表【2016】36号)。工程于2016年7月开始工,2017年4月18日开始试运行。 2019年1月19日,包头市正翔海洋公园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以及两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包头市正翔海洋公园有限公司包头正翔湾海洋生物科普教育中心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期限: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03046909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