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110国道及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 PPP项目三标段-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浏览数:114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今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包头市110国道及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 PPP项目三标段-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包头市110国道及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 PPP项目三标段-沼南大道综合管廊工程) 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沼南大道(高台地-红旗大道) 建设单位:包头市中交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文静 联系电话:15174902252 邮箱:youyuehuanjing@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