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高速包头青山互通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浏览数:275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G6高速包头青山互通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G6高速包头青山互通工程 建设地点:G6高速公路包头青山互通工程位于包头市中心城区北侧青山区境内,在G6高速公路K638+638.9处进行上跨,改造G6高速公路主线(对应G6现里程为K637+950~K639+200范围内)段落为K0+390.813-K1+605.945。改造长度1.215km,出口与青大五公路以平交形式连接,位于青大五公路K4+630处。 建设单位:包头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文静 联系电话:15174902252 邮箱:youyuehuanjing@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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